這個月的15號是星期六,營業稅申報可延幾天呢?
是不是一樣17號是最後一天?
我是採網路申報的.
還有聽說不能經常趕在17號才申報,會有不良記錄,
是真的嗎??
因為規定是15號要申報,所以雖然在17號申報不會罰,
但國稅局會有記錄,幾次之後就會有什麼動作,真的還假的?
營業稅申報日是15日,
遇假日則順延,
所以9月是延至17日沒錯.
至於非假日的15日是申報日,
只是網路申報到17日截止都不會罰,
但對於權益問題就影響很大,
如習慣在16或17日申報,
以被查核案件,
在申報期限內追溯案件是5年,
但因16日差一天的申報,
是屬未依規定期限內申報,
所以追溯期就變七年了,
這是前二個月聽一個會計師的課聽到的,
如果平常客戶都正常就沒事,
但如有漏開發票或可能不小心漏稅情形下,
差一天的影響可是二年啊!
所以還是儘量於15日前完成申報.
至於17號申報會留記錄,
還沒聽過,
可能是某些國稅局的內部自行訂定的吧!
我在中區是還沒聽過.
本人回答︰
一、看一下財政部解釋令
各項稅捐截止繳納日期,如逢星期四、星期五、星期六、星期日或例假日時,其逾期繳納依法應加徵滯納金之起算日期,分別舉例函復如說明二。
說明:二、依稅捐稽徵法第二十條「依稅法規定逾期繳納稅捐應加徵滯納金者,每逾二日按滯納數額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」之規定,其截止日期適逢星期四、星期五、星期六、星期日或例假日時,其應加徵滯納金之起算日分別舉例如左:
例一:截限日期為星期四。
星期五 星期日 已逾二日,應加徵一
星期六 星期一 %。(餘類推)
例二:截限日期為星期五。
星期六 星期一 已逾二日,應加徵一
星期日 星期二 %。(餘類推)
例三:截限日期為星期六。
星期日
星期一 星期四 已逾二日,應加徵一
星期二 星期五 %。(餘類推)
星期三
例四:截限日期為星期日。(順延一天至星期一)
星期二 星期四 已逾二日,應加徵一
星期三 星期五 %。(餘類推)
例五:截限日期為例假日。(假設為星期四,順延一天至星期五)
。(財政部73/10/11台財稅第61140號函)
二、即如例三,可申報至星期三,星期四罰1%
三、只要在申報期限內(包括二內日)不會有不良記錄的。超過申報期間被罰錢,才會有記錄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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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業稅申報日是15日,
遇假日則順延,
所以9月是延至17日沒錯.
至於非假日的15日是申報日,
只是網路申報到17日截止都不會罰,
但對於權益問題就影響很大,
如習慣在16或17日申報,
以被查核案件,
在申報期限內追溯案件是5年,
但因16日差一天的申報,
是屬未依規定期限內申報,
所以追溯期就變七年了,
這是前二個月聽一個會計師的課聽到的,
如果平常客戶都正常就沒事,
但如有漏開發票或可能不小心漏稅情形下,
差一天的影響可是二年啊!
所以還是儘量於15日前完成申報.
至於17號申報會留記錄,
還沒聽過,
可能是某些國稅局的內部自行訂定的吧!
我在中區是還沒聽過.
本人回答︰
一、看一下財政部解釋令
各項稅捐截止繳納日期,如逢星期四、星期五、星期六、星期日或例假日時,其逾期繳納依法應加徵滯納金之起算日期,分別舉例函復如說明二。
說明:二、依稅捐稽徵法第二十條「依稅法規定逾期繳納稅捐應加徵滯納金者,每逾二日按滯納數額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」之規定,其截止日期適逢星期四、星期五、星期六、星期日或例假日時,其應加徵滯納金之起算日分別舉例如左:
例一:截限日期為星期四。
星期五 星期日 已逾二日,應加徵一
星期六 星期一 %。(餘類推)
例二:截限日期為星期五。
星期六 星期一 已逾二日,應加徵一
星期日 星期二 %。(餘類推)
例三:截限日期為星期六。
星期日
星期一 星期四 已逾二日,應加徵一
星期二 星期五 %。(餘類推)
星期三
例四:截限日期為星期日。(順延一天至星期一)
星期二 星期四 已逾二日,應加徵一
星期三 星期五 %。(餘類推)
例五:截限日期為例假日。(假設為星期四,順延一天至星期五)
星期六 星期一 已逾二日,應加徵一
星期日 星期二 %。(餘類推)
。(財政部73/10/11台財稅第61140號函)
二、即如例三,可申報至星期三,星期四罰1%
三、只要在申報期限內(包括二內日)不會有不良記錄的。超過申報期間被罰錢,才會有記錄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