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ay 2021 5 76 Report
香港基督教會?受浸?因信稱義?極端?異端?

本來不應在這裡作無謂的爭辯,

但我愛我的教會, 不想他的名受欺,

也不想看到弟兄姊妹之間有紛爭,

影響傳道的事工, 所以作出以下的辯解.

希望不會因為我沒有領受過神學的教導而令大家的磨擦加深.

對於之前有人形容聖經沒有表明要進行浸禮才能得救, 而定義HKCOC為更改聖經的批判, 我本人覺得比較難接受.

馬太福音 28:18-20 耶穌對門徒講述大使命時提到:

耶穌進前來、對他們說、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、都賜給我了。

所以你們要去、使萬民作我的門徒、奉父子聖靈的名、給他們施洗.〔或作給他們施洗歸於父子聖靈的名〕

凡我所吩咐你們的、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、直到世界的末了。

這證明了傳道, 施洗, 教訓門徒遵守聖經, 都是耶穌吩咐要我們遵行的.

Update:

但用這兩點真的可以證明我們不用受浸嗎?

如果受浸只是一個儀式, 耶穌為何要吩咐我們去做? 如果不按聖經所寫的去做, 是否算是對福音的內容有增減呢?

如果受浸是一個儀式, 同救恩無關, 結婚是否算是一個儀式呢? 沒有結婚而同居的關係, 基督徒又是否認同呢?

我想指出因信稱義本身是對羅馬教會及加拉太教會的門徒說的話, 並非對未信神的人而說的, 叫他們不用去靠行割禮, 靠守行為來得救.

Update 3:

對於人有用跟耶穌同釘十字架的罪犯, 可以沒有受洗而得救, 來作引證不用受浸也可以得救.

請看馬太福音 9:4-6 耶穌醫治癱子的故事:

耶穌知道他們的心意、就說、你們為甚麼心裏懷著惡念呢.

或說、你的罪赦了.或說、你起來行走.那一樣容易呢。

但要叫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、就對癱子說、起來、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。

耶穌是有赦罪的權柄

所以能夠直接被耶穌赦罪的罪犯可以不用受浸而得救.

Update 5:

路1:2-8

正如先知以賽亞書上記著說:看哪,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你前面,預備道路.在曠野有人聲喊著說,預備主的道,修直他的路.

照這話,約翰來了,在曠野施洗,傳悔改的洗禮,使罪得赦.

猶太全地,和耶路撒冷的人,都出去到約翰那裏,承認他們的罪,在約但河裏受他的洗.

...

他傳道說,有一位在我以後來的,能力比我更大,我就是彎腰給他解鞋帶,也是不配的.

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,他卻要用聖靈給你們施洗.

洗禮是代表罪跟耶穌基督的死一同埋葬.

約翰比耶穌更早就開始傳悔改的道, 並且行洗禮.

所以他說他的是用水洗, 而耶穌的才是用聖靈來洗,

因耶穌還未釘十字架.

Please enter comments
Please enter your name.
Please enter the correct email address.
You must agree before submitting.

Answers & Comments


Helpful Social

Copyright © 2024 1QUIZZ.COM - All rights reserved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