黎緊要搞O-CAMP, 有好多遊戲淨係知個名但唔知玩法, 希望有人可以答到我啦。
1. 上山落山
2. 平行交叉
3. 音樂噴泉
4. 大細聲
5. 火麒麟
6. 星球大戰
7. 拋糖
8. 人力磁場
9. 大逃殺
盡量識答既就答啦。感謝!
Please stick to my question.
你其實唔一定only玩你唔識嘅games,我介紹其他比你.
尋寶遊戲:
道具:麵粉一包,蝦條幾條,間尺一把,眼罩
玩法:兩人一組,一個蒙眼,一個發命令
將包麵粉打開推成山狀,插支蝦條入內,每組輪派蒙眼人用間尺將麵粉分開,當那一組找到便輸,發口聆的人要用口將蝦條擔出來。
攻擊遊戲
道具:羽毛球,眼罩
玩法:2人一組,一個蒙眼,一個發命令
每組派一蒙眼人在場中,然後在場中放置幾個羽毛球,場外的人依次序叫自己個拍檔向甚麼方向,走多少步,去拾羽毛球,拾到的人可以向場內的人拋,被拋中者出局,看誰可以成為場中最後勝利者
2. 定向尋寶
前言:這是一個一流的戶外遊戲,但它需要一個廣大的場地和相當的人手。
玩法:在一個指定範圍內(如一個營地)設定數個關卡,而參加者則分成若干組,它們首先會得到一個指示,要他們到其中一個關卡去(每組都會有不同的指示)。當他們到達關卡之後,他們要受到一些考驗,例如:一起唱一首歌,答問題,做掌上壓,吃東西(如一人兩隻香蕉)等等。當他們通過了考驗,這個關卡的負責人便會給他們一個證明,並告訴他們下一個關卡在哪裏。如此類推,到他們完成了最後一個關卡的考驗之後,他們便需要回到總部報到,先到者為勝出。
注意:這個遊戲需要詳細的策劃和準備,例如要設定每一個組的路線不能重疊,每個關卡的考驗也最好不要重覆。事前亦要先知道場地的資料,並讓各主持人和各組都有場地的地圖。要留意天氣,若下雨或太曬都很容易令玩者怨聲載道,甚至出意外。
3. 以 X 傳物
前言:這裏的 "X" 其實等於手或頸或口或胯下或任何你可想像之部位,而 "物" 則可以是氣球或卡紙或香蕉或飲管或任何你可想像之東西。而玩法則有極多,以下提供三種:
一級版:大家排成兩圈,而他們要做的就是把一個氣球由隊頭傳至隊尾。傳的過程中,不可以用手,而只能以手以外的部份來傳。那隊最快傳完一圈為嬴。
二級版:大家排成兩圈,最好是男女相間。他們要做的是用口來傳卡紙一張。(卡紙不宜太薄,否則不太衛生...而且也要確定大家玩得才好!)最快傳完一圈那組勝。
三級版:(這個更加需要肯定玩者不會介意,否則可能會玩出火,慎之,慎之!)
道具:一條用保鮮紙包好的香蕉(當然是已去皮的了)
兩 set 幾張寫了身體部位名稱的紙(如腋下,口,胯下,下巴,頸等)。
照相機(這麼好看,不拍下怎成?)
玩法:大家排成兩圈,最好是男女相間。首先抽一張紙,例如抽到口的話,那開始的一人便要含著那香蕉,然後第二人抽,例如抽到腋下的話,那接下的一人便要用腋下來接那香蕉。如此類推,直至傳完一圈為止,快傳完的一隊勝。(試想像一下,假如之前一人抽到胯下,接下來的那人抽到口,那會是...)
2010-06-29 16:06:58 補充:
4. 畫面具
道具:空白紙面具(其實就是一張適當大小的咭紙,加條橡筋就成了)數個,粗筆數支,布一條(蒙眼用)
玩法:分成若干組,每組五人左右(每組人數不宜太多,否則容易令人悶),排成直行。其中一人載上面具,另一人要負責做描述者。由主持人發指示,如要他們首先在面具上畫上左眼,那麼每組的第一個人便要蒙上眼,由描述者指示他們去在面具上畫上左眼。待大家都完成後再由主持人發下一個指示(如畫上右眼),如此類推。待一幅幅面具都畫好的時候,那個面具最漂亮便勝出。
2010-06-29 16:09:37 補充:
5. Killer
前言:Killer 是香港人最熟悉的集體遊戲之一,在這裏也略為介紹一下。Killer 其實分為兩種,分別是 Hand Killer 和 Eye Killer。而兩種 Killer 也有不少變種。
2010-06-29 16:22:48 補充:
Hand Killer:
人數:十人至三十人
道具:啤牌一副
玩法:圍圈,每人一張牌,其中一張牌為 Joker(其他玩者要知),而持Joker者在此局是Killer。玩者要手牽著手,由 Killer 開始放出訊號,捏旁人的手,而旁人要將訊號傳開。例如Killer 捏了五下手,他身旁那人便捏另一人四下,然後三下...如此類推。直至收到一下的訊息,就要將他的啤將反轉,=已死。已死的人以後收到訊息的話,不需減一便傳出去。若有人認為某人是 Killer,便可以動議,若有人和議的話,那嫌疑者便要告訴大家他是否 Killer。若果不是的話,那動議者及和議者都要死;相反,若那人真是 Killer 的話,遊戲便完。
2010-06-29 16:23:34 補充:
[[仆傻瓜]]
準備: 一碌捲埋左的報紙
1. 圍圈坐
2. 一個人被選做"傻瓜"去仆人個頭, 去仆之前叫被仆那人(a)的名
3. (a)唔想被仆的, 要快快講出其他人的名, 但唔准叫隔離果個
4. 直到被打中的就出黎做"傻瓜"
好處: 一班唔熟ge人可以好快記得人地d 名
2010-06-29 16:27:34 補充:
仲有好多其他的games:[[馬騮搶球]]
[[閃避球]]
[[數字球]]
圍圈企
[[救命]]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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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其實唔一定only玩你唔識嘅games,我介紹其他比你.
尋寶遊戲:
道具:麵粉一包,蝦條幾條,間尺一把,眼罩
玩法:兩人一組,一個蒙眼,一個發命令
將包麵粉打開推成山狀,插支蝦條入內,每組輪派蒙眼人用間尺將麵粉分開,當那一組找到便輸,發口聆的人要用口將蝦條擔出來。
攻擊遊戲
道具:羽毛球,眼罩
玩法:2人一組,一個蒙眼,一個發命令
每組派一蒙眼人在場中,然後在場中放置幾個羽毛球,場外的人依次序叫自己個拍檔向甚麼方向,走多少步,去拾羽毛球,拾到的人可以向場內的人拋,被拋中者出局,看誰可以成為場中最後勝利者
2. 定向尋寶
前言:這是一個一流的戶外遊戲,但它需要一個廣大的場地和相當的人手。
玩法:在一個指定範圍內(如一個營地)設定數個關卡,而參加者則分成若干組,它們首先會得到一個指示,要他們到其中一個關卡去(每組都會有不同的指示)。當他們到達關卡之後,他們要受到一些考驗,例如:一起唱一首歌,答問題,做掌上壓,吃東西(如一人兩隻香蕉)等等。當他們通過了考驗,這個關卡的負責人便會給他們一個證明,並告訴他們下一個關卡在哪裏。如此類推,到他們完成了最後一個關卡的考驗之後,他們便需要回到總部報到,先到者為勝出。
注意:這個遊戲需要詳細的策劃和準備,例如要設定每一個組的路線不能重疊,每個關卡的考驗也最好不要重覆。事前亦要先知道場地的資料,並讓各主持人和各組都有場地的地圖。要留意天氣,若下雨或太曬都很容易令玩者怨聲載道,甚至出意外。
3. 以 X 傳物
前言:這裏的 "X" 其實等於手或頸或口或胯下或任何你可想像之部位,而 "物" 則可以是氣球或卡紙或香蕉或飲管或任何你可想像之東西。而玩法則有極多,以下提供三種:
一級版:大家排成兩圈,而他們要做的就是把一個氣球由隊頭傳至隊尾。傳的過程中,不可以用手,而只能以手以外的部份來傳。那隊最快傳完一圈為嬴。
二級版:大家排成兩圈,最好是男女相間。他們要做的是用口來傳卡紙一張。(卡紙不宜太薄,否則不太衛生...而且也要確定大家玩得才好!)最快傳完一圈那組勝。
三級版:(這個更加需要肯定玩者不會介意,否則可能會玩出火,慎之,慎之!)
道具:一條用保鮮紙包好的香蕉(當然是已去皮的了)
兩 set 幾張寫了身體部位名稱的紙(如腋下,口,胯下,下巴,頸等)。
照相機(這麼好看,不拍下怎成?)
玩法:大家排成兩圈,最好是男女相間。首先抽一張紙,例如抽到口的話,那開始的一人便要含著那香蕉,然後第二人抽,例如抽到腋下的話,那接下的一人便要用腋下來接那香蕉。如此類推,直至傳完一圈為止,快傳完的一隊勝。(試想像一下,假如之前一人抽到胯下,接下來的那人抽到口,那會是...)
2010-06-29 16:06:58 補充:
4. 畫面具
道具:空白紙面具(其實就是一張適當大小的咭紙,加條橡筋就成了)數個,粗筆數支,布一條(蒙眼用)
玩法:分成若干組,每組五人左右(每組人數不宜太多,否則容易令人悶),排成直行。其中一人載上面具,另一人要負責做描述者。由主持人發指示,如要他們首先在面具上畫上左眼,那麼每組的第一個人便要蒙上眼,由描述者指示他們去在面具上畫上左眼。待大家都完成後再由主持人發下一個指示(如畫上右眼),如此類推。待一幅幅面具都畫好的時候,那個面具最漂亮便勝出。
2010-06-29 16:09:37 補充:
5. Killer
前言:Killer 是香港人最熟悉的集體遊戲之一,在這裏也略為介紹一下。Killer 其實分為兩種,分別是 Hand Killer 和 Eye Killer。而兩種 Killer 也有不少變種。
2010-06-29 16:22:48 補充:
Hand Killer:
人數:十人至三十人
道具:啤牌一副
玩法:圍圈,每人一張牌,其中一張牌為 Joker(其他玩者要知),而持Joker者在此局是Killer。玩者要手牽著手,由 Killer 開始放出訊號,捏旁人的手,而旁人要將訊號傳開。例如Killer 捏了五下手,他身旁那人便捏另一人四下,然後三下...如此類推。直至收到一下的訊息,就要將他的啤將反轉,=已死。已死的人以後收到訊息的話,不需減一便傳出去。若有人認為某人是 Killer,便可以動議,若有人和議的話,那嫌疑者便要告訴大家他是否 Killer。若果不是的話,那動議者及和議者都要死;相反,若那人真是 Killer 的話,遊戲便完。
2010-06-29 16:23:34 補充:
[[仆傻瓜]]
準備: 一碌捲埋左的報紙
1. 圍圈坐
2. 一個人被選做"傻瓜"去仆人個頭, 去仆之前叫被仆那人(a)的名
3. (a)唔想被仆的, 要快快講出其他人的名, 但唔准叫隔離果個
4. 直到被打中的就出黎做"傻瓜"
好處: 一班唔熟ge人可以好快記得人地d 名
2010-06-29 16:27:34 補充:
仲有好多其他的games:[[馬騮搶球]]
[[閃避球]]
[[數字球]]
圍圈企
[[救命]]......